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4-02 17:00
工作地点: 虹口
公告详情
为加强虹口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虹口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2025年虹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https://www.shhk.gov.cn/)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栏目向社会发布。
3.应聘者应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医师、药剂、医技岗位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护理岗位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含口腔、中医)须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护理人员须持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非应届毕业的公卫、药剂、医技人员须持有相应岗位的卫生类资格证书。如相关证书尚未取得的,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入编前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5.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25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24〕309号),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一并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结)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不含跨年结转毕)。因此,毕业证书落款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在本次招聘中可认定为应届毕业生。上级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6.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应聘者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外科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紧缺专业岗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7.年龄说明:35周岁以下指1990年3月及以后至2007年 3月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8.工作年限说明:“最低工作年限一年”是指2024年12月及之前参加工作;“最低工作年限二年”是指2023年12月及之前参加工作;“最低工作年限三年”是指2022年12月及之前参加工作;“最低工作年限五年”是指2020年12月及之前参加工作。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至4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专栏“2025年虹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意向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2)应聘者须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应聘者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2)报名所需上传的附件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相匹配的满足相应年限要求的社保缴费记录凭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及报考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区卫健委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考试。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于笔试两周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其中,部分岗位设置操作考,操作考成绩按30%计入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按70%计入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终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比40%及面试成绩占比60%之和计算,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一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和考察。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考察主要涉及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4.递补及调剂。
(1)递补:在面试前,如有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可从笔试成绩第4名起依次进行替补,以此类推;在公示前,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且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2)调剂:最终没有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所有符合该岗位报考要求的报考人员中进行调剂。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调剂,在报名时进行勾选。各调剂岗位按所有符合条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征求报考人员意愿后完成调剂。
5.公示聘用。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虹口区门户网站(https://www.shhk.gov.cn/)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四、咨询、监督电话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待遇等相关内容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详见附件《2025年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联系方式》)
虹口区卫生健康委招聘监督举报电话:65161679、25015468
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 2025年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联系方式.xls
附件: 2025年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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